廢水處理的技術方法盡管有許多,但其最基本的作用原理卻只有三項,
即:分離、轉化和利用:
分離:
採用各種技術方法,把廢水中的懸浮物或膠體微粒、微滴分離出來,從而使廢水得到淨化,或者使廢水中污染物減少到最低限度
轉化:
對於已經溶解在水中,無法“取”出來或者不需要“取”出來的污染物,採用生物化學的的方法、化學和電化學的方法,使水中溶解的污染物轉化成無害的物質(如轉化成 H2O、 CO2、 CH4、NO3 -等等),或者轉化成容易分離的物質(如沉澱物、附著物、上浮物、不溶性氣體等等)。總之,使水中污染物發生有利於處理的化學、生物化學變化
利用:
有些廢水(主要是高濃度的廢液),未經處理或者稍加處理有可能找到新的用途,可以成為有用的資源,用於再製造、再加工。
廢污水處理之程序:
- 目的為降低某些污染物(主要為有機污染物)的濃度,其放流水的排放,不致影響環境或造成健康的毒害。
- 承受水體的涵容能力及各類污染源的放流水標準或總量管制,影響處理的型式及處理程度。一般處理系統分為三級,初級處理、二級處理、三級處理 。
- 預先處理或一級處理(pretreatment or primary treatment):目的為去除漂浮物、懸浮固體等。對於工業廢水,有時需增加油脂去除、中和或pH調節,調勻流量或濃度,去除毒性物質等,以便於後階段之處理,處理方法以物理及化學法為主。使用方法有以下幾項:
¨截留:用格柵或格篩等構築物,除去顆粒較大的粗垃圾的方法。
¨沉砂:使比重為2~2.5,顆粒直徑0.2mm以上的物質沉澱。
¨沉澱
一級處理步驟可去除20~30%的生物需氧量。
- 二級處理(secondary treatment):目的為去除廢水中之溶解性有機物,所用方法以生物處理為主,有時也用物理或化學氧化法。經一級處理沈澱後的污水,以活性污泥法、滴濾池、氧化渠、厭氧生物法、接觸氧化法、旋轉生物盤法等生物性處理,去除耗氧物質(有機物)。可以去除90~95%的生物需氧量。
- 高級處理(advanced treatment):目的在於提高廢污水處理廠之出水水質,廢污回收水再利用、水再用或作為一般生物處理法相當之替代方法。如高級處理係用於提高二級處理出水的水質,以去除所含之少量懸浮固體、溶解性有機物、溶解性無機鹽類及植物養分等,稱之為三級處理(tertiary treatment)。一般可採物理、化學或生物處理法。
廢污水處理之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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